枣庄少年强奸罪申诉被驳回

利空 9小时前
山东16岁常某被指与14岁女生发生性关系,法院认定强奸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家属认为属恋爱自愿,申诉被枣庄中院驳回。家属将继续向山东高院申诉。涉及常某家属、法院。

枣庄16岁少年与14岁女孩发生性关系获刑3年,申诉被驳回

山东16岁小伙常某被指与一名14岁的初中女生发生性关系,法院认定强奸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常某家属认为双方系恋爱关系,属自愿行为,不应构成强奸罪。9月21日,常某的家属告诉澎湃新闻,15日,他们的申诉请求已被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下一步,他们将继续向山东省高院提起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