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令修改废止部分行政法规

中性 6小时前
国务院公布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决定修改14部行政法规,精简基层规划规定,公布即施行。涉及国务院及行政法规适用主体。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精简优化现有行政法规有关基层编制专项规划的规定,防范纠治规划编制中的形式主义,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好衔接,保障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国务院对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决定对1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4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等行政法规,取消或调整对基层编制有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切实为基层减负。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与《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