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动婚育假期落实

中性 3天前
山东9部门联合发文落实婚育假期,要求原则上不得压缩假期,婚假15日、产假158日、配偶陪产假不少于15日,三周岁以下父母每年各享育儿假不少于10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不变。

山东发文推动婚育假期落实:不得暗示职工自愿放弃休假、诱导缩短休假时长

山东省政府同意,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婚育假期规定的通知》,明确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行业系统、社会监督及属地管理责任。通知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执行法定假期标准,原则上不得压缩假期;婚假15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再增3日,女职工产假158日、配偶陪产假不少于15日,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各享育儿假累计不少于10日,60周岁以上老人患病住院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7日护理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得将休假与年度考核挂钩。审批须“即申即批”,不得暗示职工自愿放弃休假、诱导缩短休假时长。(澎湃新闻)

山东发文推动婚育假期落实:不得暗示职工自愿放弃休假、诱导缩短休假时长

【山东发文推动婚育假期落实:不得暗示职工自愿放弃休假、诱导缩短休假时长】通知要求,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法定假期标准,原则上不得压缩假期时间。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职工婚假15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3日;女职工产假158日,配偶陪产假不少于15日;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各享受育儿假累计不少于10日;60周岁以上老人患病住院的,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7日的护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