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轮机产业政策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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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发布促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目标2030年建成自主可控全产业链,鼓励上市发债融资、国企采购绿色通道和支持气电应用。关注国产化订单。

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近日,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到2030年我国燃气轮机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建成自主可控的“研发—制造—验证—维护”全产业链体系

【国家能源局:到2030年我国燃气轮机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建成自主可控的“研发—制造—验证—维护”全产业链体系】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到2030年,我国燃气轮机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具备整机和关键部件研发制造能力,性能和可靠性水平不断提升,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建成自主可控的“研发—制造—验证—维护”全产业链体系,基本满足国内分布式能源和海上油气平台用燃气轮机、油气长输管道压缩机等发展需要,重型燃气轮机发电试点应用取得阶段性成效。

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到2030年,我国燃气轮机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具备整机和关键部件研发制造能力,性能和可靠性水平不断提升,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建成自主可控的“研发—制造—验证—维护”全产业链体系,基本满足国内分布式能源和海上油气平台用燃气轮机、油气长输管道压缩机等发展需要,重型燃气轮机发电试点应用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部门: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燃气轮机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四部门: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燃气轮机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促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加强财政和金融支持。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燃气轮机研制企业和自主燃气轮机项目提供贷款、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险等多元化金融服务。加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对燃气轮机关键装备攻关支持力度。

四部门:研究建立国有企业采购自主燃气轮机绿色通道机制

【四部门:研究建立国有企业采购自主燃气轮机绿色通道机制】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促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研究建立国有企业采购自主燃气轮机绿色通道机制,将国有企业研发、制造、采购和运营首台(套)自主燃气轮机相关情况纳入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特殊事项管理清单,国有企业牵头承担示范应用及产业化推广的自主燃气轮机项目可适当突破项目投资决策最低收益率要求。

四部门:支持气电项目采用自主燃气轮机 加强气源保障

【四部门:支持气电项目采用自主燃气轮机 加强气源保障】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促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气电项目采用自主燃气轮机,加强气源保障,推动有关企业给予自主燃气轮机试点项目相对稳定的天然气供给价格。充分利用保险补偿、采购等支持政策,研究给予自主燃气轮机首台(套)项目并网运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容错机制,鼓励地方政府、电网企业、用户企业采取综合措施支持自主燃气轮机首台(套)项目多发多用。

四部门: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燃气轮机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促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加强财政和金融支持。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燃气轮机研制企业和自主燃气轮机项目提供贷款、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险等多元化金融服务。加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对燃气轮机关键装备攻关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申请“两重”、再贷款、财政贴息等政策支持,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燃气轮机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