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集团原副总经理冯志斌一审被判十九年。法院认定其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及滥用职权。涉及中化集团与司法反腐案件。
中化集团原副总经理冯志斌获刑19年。法院并处罚金700万元,追缴犯罪所得。关联方为中化集团、冯志斌与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