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商品住房新政
中性 4小时前重庆出台商品住房销售新政,涉及预售管理、现房销售、融资支持等六方面。政策提出推行现房销售定金制,并加大对现房及好房子项目开发贷款支持。涉及重庆房企、购房者及贷款银行。[楼市新政营销窗口]
重庆:加大对现房销售项目和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项目的开发贷款支持力度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推行主办银行制度,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与主办银行双向选择,一个项目确定一家主办银行,主办银行单独或牵头组建银团提供开发贷款等融资服务;按市场化原则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实现开发贷款发放与项目建设周期相匹配;加大对现房销售项目和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项目的开发贷款支持力度,贷款银行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放款节点,分批发放开发贷款,贷款资金通过主办银行开立的资金账户受托支付至项目公司交易对象账户。
重庆出台商品住房销售新政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管理、有序实施现房销售、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加大配套支持力度、优化项目审批服务以及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等6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实施意见》提出,推行现房销售定金制。实行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制定现房认购方案后,与购房人通过渝悦安居系统签订购房定金合同,依法收取不超过总房款5%的定金。购房定金合同应约定定金金额、商品住房售价、交付时间及不能按期履约的责任等。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约不能按期交房的,购房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提出解除定金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依法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