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继续实施现房销售制度

中性 2小时前
海南三部门发布贯彻落实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继续实施现房销售制度。新出让土地项目及此前出让土地项目按分段时间政策执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11月5日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此次通知要求完善商品住房现房销售管理。一是继续实施现房销售制度。2026年8月28日(含,下同)后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继续实行现房销售。2020年3月8日(含,下同)至2026年8月28日期间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现房销售条件等按原有政策规定执行。2020年3月8日前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可继续实行预售,鼓励选择现房销售。市县政府批准的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商品住房的,可继续按预售制度执行。二是严格现房销售条件。实行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