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收警示函

利空 1天前
华塑控股因收购股权进展公告带修订痕迹对外披露,被四川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要求1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关注内控整改。

华塑控股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11月2日,华塑控股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杨建安、段静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此前披露收购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时,将带修订痕迹文本对外披露,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杨建安、段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应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四川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