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发布航运保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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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发布加快航运保险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提出扩大保障供给、健全船舶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推动人民币结算等。政策利好航运保险及船舶产业链。

金融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加快航运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引导贸易企业、物流企业强化风险意识,提升货物运输保险自主安排能力,系统构建货物运输全链条风险保障机制。鼓励能源、矿石、粮食等大宗散货在运输全流程做到应保尽保、足额投保。鼓励电子家电、精密仪器、高端装备、“新三样”等贸易企业和物流企业积极运用保险机制分散风险,提升产业链稳定性。引导发挥平台企业、货代企业作用,支持外经贸企业投保货运险等航运保险。

七部门:扩大航运保险保障供给 提高大额风险承保能力

【七部门:扩大航运保险保障供给 提高大额风险承保能力】金融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加快航运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扩大航运保险保障供给。鼓励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商业共保等多种形式,扩大航运保险供给,提高大额风险承保能力。

七部门:健全船舶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体系 引导沿海、内河船舶提高保险保障水平

【七部门:健全船舶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体系 引导沿海、内河船舶提高保险保障水平】金融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加快航运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健全船舶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体系。船舶制造企业、航运企业在推动绿色化、数智化发展等过程中,应主动运用保险工具分散风险。引导沿海、内河船舶提高保险保障水平。

七部门:支持自主航行、远程控制等智能船舶强化网络安全等新兴风险保障 引导沿海、内河船舶提高保险保障水平

金融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加快航运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健全船舶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体系。船舶制造企业、航运企业在推动绿色化、数智化发展等过程中,应主动运用保险工具分散风险。充分利用船检评估机制,推动油轮、液化天然气船、大型集装箱船、大型邮轮、大型散矿船、游艇等高价值船舶与海工装备健全覆盖设计、建造、营运、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保险管理方案。鼓励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提升对绿色燃料加注、电池系统更换、绿色改装、运营安全等相关产业链的保险保障水平。支持自主航行、远程控制等智能船舶强化网络安全等新兴风险保障。引导沿海、内

七部门:鼓励能源、矿石、粮食等大宗散货在运输全流程做到应保尽保、足额投保

【七部门:鼓励能源、矿石、粮食等大宗散货在运输全流程做到应保尽保、足额投保】11月6日,金融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加快航运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完善货物运输风险保障机制。鼓励能源、矿石、粮食等大宗散货在运输全流程做到应保尽保、足额投保。

七部门:鼓励能源、矿石、粮食等大宗散货在运输全流程做到应保尽保、足额投保

金融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加快航运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完善货物运输风险保障机制。引导贸易企业、物流企业强化风险意识,提升货物运输保险自主安排能力,系统构建货物运输全链条风险保障机制。鼓励能源、矿石、粮食等大宗散货在运输全流程做到应保尽保、足额投保。鼓励电子家电、精密仪器、高端装备、“新三样”等贸易企业和物流企业积极运用保险机制分散风险,提升产业链稳定性。引导发挥平台企业、货代企业作用,支持外经贸企业投保货运险等航运保险。

七部门:鼓励船舶制造、航运、外经贸企业和保险公司在航运保险领域更多使用人民币

【七部门:鼓励船舶制造、航运、外经贸企业和保险公司在航运保险领域更多使用人民币】金融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航运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扩大人民币使用。鼓励船舶制造、航运、外经贸企业和保险公司在航运保险领域更多使用人民币,优先在境内投保、理赔环节,以及中资企业“走出去”业务场景推广使用人民币结算。

七部门:鼓励船舶制造、航运、外经贸企业和保险公司在航运保险领域更多使用人民币

金融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航运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扩大人民币使用。鼓励船舶制造、航运、外经贸企业和保险公司在航运保险领域更多使用人民币,优先在境内投保、理赔环节,以及中资企业“走出去”业务场景推广使用人民币结算。支持银行为境内外主体以人民币结算提供更加便利条件。